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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用戶 根據淄發改價格〔 2019〕41号文件規定, 居民用戶氣價爲 2.95元/立方米,并實行階梯氣價。 (一)普通民用戶 1、階梯氣量分檔: 第一檔: 0-36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檔: 360-108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檔: 108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2、戶籍3人以上居民用戶: 第一檔: 0-48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檔: 480-108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檔: 108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3、持有城鄉低保、特困證的用戶年用氣量在360立方米以内的,執行現行價格2元/立方米,超出部分執行新的階梯氣價政策。 (二)氣代煤用戶 1、取暖季(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)期間用氣,執行現行一檔氣價2.7元/立方米, 非采暖季執行與一般居民一樣的階梯氣價。 2、持有城鄉低保、特困證的取暖用戶,年用氣量在1500立方米以内的,執行現行價格2元/立方米。 3、非取暖季戶籍3人以下的居民用戶: 第一檔: 0-24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檔: 240-72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檔: 72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4、 非取暖季戶籍3人以上的居民用戶: 第一檔: 0-32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檔: 320-72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檔: 72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二、非居民用戶 依據淄發改價格〔2020〕87号文件規定,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,工商業用戶氣價爲3.18元/立方米。 附件1:印發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理順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(淄發改〔2019〕41号) 附件2:印發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0年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(淄發改〔2020〕87号) |